公文轉知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(構)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」



教育部   函

地  址: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傳  真:
承 辦 人: 蔡朶柔
聯絡電話: (02)7712-9045
電子郵件: angel777@mail.moe.gov.tw
受 文 者: 東南科技大學

發文日期:

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3 日  

發文字號:

臺教資通 字第 1120106231 號

速  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 

附  件: 共(2)件  行政院來函、行政院及所屬機關(構)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 (共 2 個附件:A09000000E_1120106231_senddoc1_Attach1.pdf、A09000000E_1120106231_senddoc1_Attach2.pdf) 

112010008959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20106231_senddoc1_Attach1.pdf (附件一)

112010008959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20106231_senddoc1_Attach2.pdf (附件二)
主旨: 轉知行政院來函訂定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(構)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」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 

說明: 依行政院112年10月3日院授科會前字第1120059686號函辦理。

 
 
正本: 部屬機關(構)、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
副本: